有保有保障 好在我有「強制險」
資訊轉載 / 擷取自:文/曹松清 | 經濟日報 | 2022.10.24 (新聞)
小玲是位專職媽媽,老公在外地上班,所以需接送小孩上下學,由於孩子開始就讀大學,離開家庭到外地住校,增加了家庭開銷,小玲決定重返職場幫忙老公分攤家計。
小玲在求職網站上看到了一份內勤工作,投遞履歷徵求面試,就在騎著機車趕去面試的當天,發生了車禍,因為司機阿強正準備卸貨至旁邊店家,為了貪圖一時方便並未選擇專用卸貨車格,小玲為閃避違停併排的貨車時擦撞到車尾,因而摔倒受傷小腿骨折及擦傷。
事故後小玲送醫包紮檢查無大礙後返家,另警方至醫院製作筆錄。事件後司機阿強忙於工作,沒有去探望過小玲,收到訊息也都已讀不回,小玲因為車禍,沒有應徵到工作,不僅沒幫忙到家庭,還需先支付一筆醫藥費,同時間大學剛開學需支付很多費用(註冊費、住校費),此時也不知道保險理賠還要多久?
小玲正煩惱的跟老公提到當前狀況,老公跟她說,肇事方如不處理,我們可自己先申請強制險理賠,政府之所以強制每台汽機車領牌前都須投保強制險,就是要讓駕駛者在車禍發生時,讓受傷的一方,在等待肇事釐清前或者是肇事方逃避無法聯繫時,能夠由受傷者先自行申請理賠,有醫療照護費用,不造成社會問題,申請理賠很簡便,交齊相關資料就能自己先申請醫藥費用,保險公司就會在十個工作日內給付保險金,小玲聽完後隨即上強制險的官方網站查詢,才了解原來每年繳的強制險保費,就是為了這種狀況而生。
小玲準備好交通事故證明、醫療收據與診斷書等資料,連絡投保強制險的產險公司收取並確認申請理賠的文件,沒多久保險公司就撥款了,解決了小玲的燃眉之急,所以強制險真的是車禍受害人最好的保障。小玲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後傷勢逐漸好轉,再次準備回歸職場。
多一份保險!多一份保障!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目的是為了讓遭遇汽、機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,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,協助其基本生活所需,減輕經濟負擔,安定事故雙方;並提醒汽機車所有人要記得提早辦理強制險的續保,以避免中斷投保受罰,影響自身權益。
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:一、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69條規定,將過去電動自行車更名為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並予以納管,須經審驗、懸掛牌照,屆時請依法投保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」才能在道路上行駛,未依規定投保可處750元至1,500元罰鍰;二、汽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義務人於保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,仍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再行投保者,公路監理機關將註銷其牌照。更多詳情,請上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』官網https://www.cali.org.tw或粉絲專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aliorgtw/。